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按照《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吉文发(2016) 22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暑开展了第三批白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传习所申报工作。
2023
0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吉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署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表性传承人申报和推荐工作。
2023
02-17
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拟认定16家单位为白城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公示
白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拟认定16家单位为白城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的公示
2022
12-08